
关于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中证光
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
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接基金
C 类:013106(简称:华安中证光伏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C)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1 日)
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
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华
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
对应日,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得通过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华安
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1 日。《华安中证光伏产
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9
月 1 日。截至 2024 年 9 月 1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 2 亿元,触发上述
《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于 2024 年 9 月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转换
等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管理费、托管费。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依据基金财
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
配。
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uaan.com.cn
客服热线:40088-500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
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